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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半錢喻

往有商人,貸他半錢,久不得償,即便往債。前有大河,雇他兩錢,然後得渡。到彼往債,竟不得見。來還渡河,復雇兩錢。為半錢債,而失四錢,兼有道路疲勞乏困。所債甚少,所失極多。果被眾人之所怪笑。世人亦爾,要少名利,致毀大行。苟容己身,不顧禮義,現受惡名,後得苦報。
從前,有個商人,借給他人半文錢,經過很久,不能得到償還,於是便前往去討債——路途前面,有條大河,商人便雇人使船,花了兩文錢,然後才得以渡過河。
商人到了欠債的人家裡,前去討債,竟然沒能夠見到他。
商人只得回家,渡河時,又雇人使船,花了兩文錢。
結果為了「半文錢」,反而失去了「四文錢」,並且有往來路途上的疲勞困乏——所被欠的債很少,所失去的卻極多。
果然被眾人,之所譏笑。

為了要得到少許的名利,反而毀了殊大的修行,假如容忍自己的身行,不顧禮數義理,那就會在現時,遭受惡名,而後得到苦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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