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》第一冊
若譭謗佛法,其罪業極重。
《三摩地王經》云:“若人毀壞南贍部洲一切佛塔,另有人譭謗佛經,此二罪業相比,謗法之罪尤為嚴重;若人殺盡恒河沙數阿羅漢,另有人譭謗佛經,後者罪業尤為嚴重。”
《般若八千頌》亦云:“若人造五無間罪,不及相似謗正法。”
是故謗法罪業較殺父、殺母、殺阿羅漢、出佛身血、破和合僧之五無間罪更為嚴重。
往生極樂世界最大的障礙有二:一是造五無間罪,二是譭謗正法。其中譭謗正法罪業重於五無間罪。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中第十八願云:“我作佛時,十方眾生,聞我名號,至心信樂,所有善根,心心回向,願生我國。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”阿彌陀佛之大願平等普攝法界有情,若有真信切願,乃至十念皆可往生,唯除造五無間罪與譭謗正法者。何故謗法罪較五無間罪更重?《往生論注》云:“汝但知五逆罪為重,而不知五逆罪,從無正法生。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。”
從自得解脫角度而言,五無間罪通過思惟法性仍可得解脫,然以惡心謗法,則無解脫機會。
《寶性論》云:“若由數近惡人故,具有惡心出佛血,殺父殺母殺羅漢,破壞最勝和合僧,若能思惟修法性,此人速疾從此脫,若人惡心謗聖法,此人焉能有解脫。”
從異熟、等流果而言,謗法所感果報亦超勝五無間罪。
《般若八千頌》云:“其謗法者,捨棄一切三世如來正等覺智,又捨一切種智。是故損毀諸正法,以此業感,於地獄中焚燒俱胝萬年也。其後雖從彼地獄中解脫,又轉移他方世界之地獄,地獄壞時,又遷往他方世界之地獄而受焚燒之苦也。”
謗
法之眾生,捨棄三世諸佛之智慧,捨棄一切種智。因此,毀壞諸正法,以此業感,於地獄中被焚燒俱胝萬年(俱胝萬年形容時間極其漫長)。之後,從此地獄中出來
仍轉入他方世界地獄中受劇苦。彼地獄壞時,仍遷至他方世界之地獄中,如是輾轉感受焚燒劇苦不得出離。而造五無間罪者,墮入阿鼻地獄受報,於劫盡時遂可出離
地獄。謗法罪人,則輾轉經過百千阿鼻地獄亦難有出離之機,所感之異熟果尤重於五無間罪。此即因謗法罪業極重之故。即使從地獄中出離,還會感受極苦之等流
果。
《般若八千頌》云:“復次轉生旁生界之閻羅世界,彼等處盡業已,一旦轉為人身,然以往昔種種謗法捨法之罪成熟,無論生於何處皆成盲者、糞掃者、劣種者、竹工者、瞎眼者、鼻舌手足不全者、麻瘋病、癍病者、駝背者等,或生於不聞三寶名之地也。”
地獄之業盡後,仍要轉到旁生界受苦,於彼處業盡後轉為人身,仍感惡業之等流果,不論生於何處,皆會轉成盲者、殘疾者、劣種人等,或生於邊地不聞三寶之名。
《眼珠續》云:“濁時眾生增盛煩惱及邪見,以嫉妒心捨棄佛法,尤其譭謗密法者,以彼捨法罪,墮入無間地獄、金剛地獄等無邊惡道,受大苦楚。”
末
法時期之眾生,因煩惱與邪見增盛,以嫉妒心捨棄佛法,尤其譭謗密法,將來以此捨法罪,會遭受嚴厲之果報,墮落地獄受無量苦楚。是故無論學顯宗之淨土法門、
抑或學禪宗、天臺之教觀,彼等皆為大乘妙法,依此皆能成就佛果,然萬不可譭謗密法,否則將極大障礙自己修行乃至未來之前途。
弘一法師于一次演講中言:“大乘各宗中,以密宗教法最為高深,修持最為真切,常人未嘗窮研,遂輕肆譭謗,至堪痛歎。”
大師還言:“我於十幾年前,僅閱過密宗儀軌,亦曾輕致疑議,後閱《大日經疏》方知密宗教義高深,因此痛自懺悔。”
弘一大師亦曾如是示現,故不瞭解密宗教義時,千萬不可輕易妄評。
《入大乘論》云:“譭謗大乘法,決定趣惡道,此人受業報,實智之所說。生墮地獄中,大火熾燃身,焚燒甚苦痛,業報罪信爾。”
禪宗、淨土、天臺各宗悉為大乘殊勝之法門,若修密者輕捨譭謗此等法門,即是譭謗大乘法,將來決定墮落惡趣,於地獄中感受大火焚身之苦。
是故應平等尊重護持一切佛法,不論顯密大小,皆要讚歎、恭敬,不可取一捨一、讚一毀一,如此方能不感召謗法之果報。
生起謗法之門(因由)雖有眾多,然以上述“執佛語一類為成佛方便,另一類為成佛障礙”,此門所引起之謗法極為重大,故應努力斷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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