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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富的應用

經濟學是研究經濟的活動。經濟活動是廣義的說法。從某個角度說,經濟學可以被分成三大部份,即財富的創造、財富的分配、財富的應用。而實際上,創造和分配財富同樣是應用財富的活動。因為無論是生產、經營、分配等,都與財富的應用有關。財富包括精神和物質。
以佛教的觀點,國家或個人的收入應該被分成四份來用:
1、一份應用到日常所需,如衣、食、住、行、醫藥等;
2、一份應用於儲蓄以備急需;
3、一份應用於做功德,如福利事業等;
4、一份應用於投資,如農業、商業。

財富該用於人的最基本需求。人不是經濟動物,是物質為人而活,而不是人為物質而活。人需要物質只是為了生存和幸福,沒有其他的任何意義。
有了財富,我們應該應用財富做如下五件事情:
(1)使自己高興;
(2)使父母高興;
(3)使妻兒高興;
(4)使同事、朋友高興;
(5)供養遁世的修行者。

佛陀在《Vasala Sutta》中說,我們應該用財富照顧好父母,不能照顧父母者,不能繁榮。
另有巴利文典《Pattakamma Sutta》說,財富要被應用在親戚、客人、公職人員,付稅收給國家。

佛教認為,稅收是需要的。因為國家可利用稅收的資源去幫助窮人,做福利事業、公共事業。但稅收不應拿去鋪張浪費。佛陀就主張不該以稅收用於大規模的祭祀活動。佛教還強調稅收應不給百姓添加大負擔為宜,要如蜜蜂采蜜而不傷及花朵,反對苛捐雜稅。

在另一部經典《Dhammajani Sutta》中,佛陀說財富要用於自我的幸福、他人的幸福、自我防衛、付稅收、積累功德。

什麼是功德?一些人以為功德只是佈施東西給修行者或寺院,這是不正確的看法。佈施給宗教,只是功德之一種。凡是利人、合理的利己的活動皆可視之為功德,如一杯水澆樹、一杯土培樹,也是一種功德。

佛教經典中曾分析了三種人用錢的方式:
(1)一個人堆積財富,不用於自己,也不用於別人,也不做功德;
(2)財富用於自己幸福,不與別人分享,不做功德;
(3)財富用於自己幸福,同時與別人分享和做功德。

陀說,第二種人比第一種人好得多。第一種人空有財富,不用於己,不用於人,不做功德,枉費了 財富。佛陀鼓勵第三種用錢方法,既為自己,也為別人。佛陀說:一個人應該常懷與人分享財富之心。世界是因緣的,人無法單獨存在,個人生存依賴他人的幫助。 為此,個人考慮自己需要的同時,也該去考慮別人的需要,與之分享。

佛陀鼓勵人們去消費自己的財富,而不要空堆積財富而成吝嗇者。但這不意味佛陀鼓勵人們去做無意義的浪費。佛教向來講「惜福」,反對浪費,反對走兩個極端。所以,佛陀曾教導說:「應用財富不應該吝嗇,不應該浪費,不應該用於罪惡,不應該用於潛伏的危險之中。」

佛陀曾教誡人們,以下六種通道會將你的財富流失:
(1)飲酒;(2)時時遊蕩於街市;(3)賭博;(4)結交壞友;(5)懶惰;(6)沉溺於異性。
佛說,一旦這些活動流行於國土,則國將不國,走向衰弱。

巴利文典《Dasaraja Dhamma Sutta》中,佛陀指出,一個國家或個人應當脫離各式困境,佛陀用了一個巴利文「samma Jivikata」來表達,以說明生活方式的重要性。換句話說,個人或國家應用財富必須據其收入的能力。佛教主張低水平的消費,高消費是佛教反對的。

佛教反對高消費,理由是:
(1)高消費帶來社會不穩定。高消費導致貧富兩極分化。富人享盡榮華;窮人三餐不飽。於是,窮人對富人產生嫉妒和不滿心理,而富人對窮人產生恐懼心理,想方設法保護他們自己,以致引起衝突。
(2)高消費導致對有限自然資源的快速用完。很能說明問題的就是石油,一旦用完,也就沒有了。
(3)當一個人被貪欲牽著走,那麼,他會不惜用任何手段去滿足他的貪欲。無論一個民族,一個國家,一個人,都是如此。一些國家為了保持它源源不斷的高消費資源,不惜動用武力,戰爭便是其結果。

高消費是建立在狂熱的貪欲上,不是基於最基本的需求,因此,它背離了佛教經濟學的原理。佛陀一直教誡我們不該吝嗇,但也不該浪費。我們不該使消費超過收入,就如一把秤,應該平衡。

佛教還說財富應該小心保護,防賊、防火、防水、防敵人、防不良居心的親朋,小心不觸犯權威機關。
佛陀勸導人們去儲蓄四分之一的收入留於未來。這不僅為了保證基本需求,也為了預防不可測的水災、乾旱、瘟疫、病變等原因。

了未來的需要,儲蓄是必須的。但這儲蓄金的來源該是避免高消費的結果,而不是從克扣最基本需 求物中產生。換句話說,儲蓄金的來源關係到生產什麼產品的問題,假如製造生產最基本需求物品,那麼,高消費可以降溫,象軍火毒品等不必要的消費品就可消 除,市場就不會出現生活必需品缺乏或高價等問題,民眾和國家也就有錢儲蓄。

佛教認為,儲蓄金該用於最基本之需,不應用於生產武器、麻醉物、毒品、色情物等有害之物。儲蓄金要用於發展人本身和經濟。

談到儲蓄,必然想及債務。關於債務,佛教認為,四種幸福中,沒有債務是其中之一。認為落入沉重債務是一種災難。所以,國家或個人均應避免負上沉重的內外債,借債要儘量減少。假如借債已是必須,那麼,一定要用之於最基本的需求物品。

債務與貧窮經常連在一起。此世間,不管窮國或富國,窮困總是存在。在富國中,物品的增長高速,並沒有消滅貧困。就以美國為例,即使在今天,還有幾十萬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。佛陀說,貧困是災難,應被消滅。

貧困的根源是什麼?佛教認為,不外三大原因:
(1)自然資源的不平衡分佈。當某些地方極缺少自然資源時,則窮困產生。這是自然的原因。
(2)一些人的窮困源於其自身。因為沉溺於酒色等不良行為,或懶惰等,這是個人的原因。
(3)國家的錯誤政 策。尤其是錯誤的經濟政策,這是導致貧困的最根本原因。

在巴利文典(Disha Nikaya)中,就例舉了一些君王採用錯誤政 策,或一無所用的政 策,導致個人和國家的貧窮。

消滅貧困是可能的。畢竟,自然資源可以通過地區或國家間的合作分享利用。人的不良行為可以通過精神的發展而得改正。而且,錯誤的政策亦可被減少到最少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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