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有二人道中共行,見一人將胡麻車在險路中不得前。
時將車者語彼二人:“佐我推車出此險路。”
二人答言:“與我何物?”
將車者言:“無物與汝。”
時此二人即佐推車,至于平地,語將車人言:“與我物來。”
答曰:“無物。”
又復語言:“與我‘無物’。”
二人之中,其一人者,含笑而言:“彼不肯與,何足為愁。”
其人答言:“與我無物,必應有‘無物’。”
其一人言:“‘無物’者,二字共合,是為假名。”
世俗凡夫著無物者,使生無所有處。第二人言“無物”者,即是無相、無愿、無作。
從前,有二個人,在路上一起行走,看見有一個人,推著胡麻車,在危險的路上,無法前進。
這時,推車的人,便向那兩個人說‥「請幫助我推車,離開這處險路吧!」
兩個人回答說‥「那你要給我什麼東西,當作報酬呢?」
推車的人說‥「我無物能夠給你們!」
這時,那兩個人,便幫助他推車,把車推到平地上去。
有一個人,使告訴推車的人說‥「給我東西吧!」
推車的人答道‥「我無物可給啊!」
那人又告訴推車的人說‥「給我『無物』這樣東西啊!」
兩個人裡頭,另外一個人,便笑著說‥「他不肯給你,又何足為愁呢?」
那個人回答道‥「他說要給我『無物』,就必當有『無物』,這樣東西啊!」
另一個人說‥「所謂『無物』者,不過是兩個字所合成的詞,這是假名而已!不是實際的東西啊!」
世間的俗子凡夫,執著「無物」的人,便生於「無所有處天」。
第二人所說的「無物」,即是‥「無相貌、無意願、無作者」的「涅槃」。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