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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佛法] 自修與共修有何差別(如本法師)

作者:如本法師

問:自修與人眾共修,兩者其意義有何差別?

如本法師答:自修與大眾共修都建立在修行佛法為出發點,目的在於明心見性,了悟生死(梵語samsara)大業,證成菩提,出三界為正宗。修道者若背離此意義,其自修與大眾共修便成多此一舉,虛度光陰,徒勞浪費青春與生命。

何謂自修?就是自己將心安住下來,獨自一人獨處一方而精進(梵語virya)佛道是也。自修應具備何等條件?

第一要正見為何要自修的動機與意義。

第二自修內容要符合了義解脫(焚語vimoksa)法門。

第三自修之人應具足有恆心毅力不拔之心,不達彼岸終不止休。

第四有深信不移之心,截斷無明(梵語avidya)三毒。

第五防止俱生我執懈怠心。

第六拒絕不必要之攀緣心。

第七生活嚴謹,精進菩提(梵語bodhi)。

第八低聲下氣多參訪善知識。

第九遭遇業障(梵語karmavarana)慎莫退心。

第十與不二法門,實相中道相契。

若修道者因而自修,日日與菩提相應,焉有不得道之理。

若人欲得自修,這是一件尊嚴殊勝之舉,往往能自行自修者,其身教與言教皆有一定的自修程度,在三藏教典亦有明確的正見(梵語samyag -drsti), 行為方面也都上了軌道,一一皆能自動自發用功加行,這是值得讚歎與鼓勵的。若是自修者其心軟弱懈怠,不具恆心毅力,又無正見增上,不通如來聖法,貢高我 慢,無明三毒叢生,如此弊病而自修者,不但與修行無助益,反而招禍惹身,感召墮落三塗之危機,乃至走火入魔,陰陽怪氣,非僧非俗,瘋顛狂妄, 言行錯亂,所行外道法而攀附佛門中不能自覺,受世人譏嫌誹謗,的確這種亂象在當今社會不是頻頻層出不窮嗎?誹謗多於讚歎,歪曲如來(梵語 tathagata)正法,誤導世人,猖狂不能自禁,罪愆無以論量!

自修是好事,但由於發心自修者,畢竟亦處於凡夫地,習氣(梵語vasana)滿天飛,又無善知識導引啟發,難怪有無數的人在自修,修到最後弊病叢生,言行怪異,不勝枚舉,浪費光陰,徒勞無功,又折騰自己青春生命,若欲挽回實乃晚矣!可不悲哉!今將自修弊病舉出八點,供諸仁者參研:

一、自修易蓄養無明而不自覺。

二、習氣難斷除,無善知識啟蒙故。

三、自修易昏沉與掉舉而不自覺,恍忽過日。

四、自修者因無同參道友互勉鞭策,易生懈怠墮落。

五、自修者無善知識指點迷津,憑自己自修易於思想偏邪而不自覺。

六、逢值業障現前,智慧(梵語jnana)乏術,禪定(梵語dhyana)不足,一敗塗地。

七、傲慢貢高心,有稜有角之個性存而隱藏未淨化不自知,佛味佛氣佛相突顯夠強,無形中襯托出自己唯我獨尊,藐視一切,自認修持清高至上,讓人普受壓力。

八、自修者未正見增上,行為孤僻,厭世極端,或說在空中行在有中,顯異惑眾,標新立異,彰顯自我,個性不穩定,朝令夕改,其難與大眾相處,實堪憐愍。

何謂大眾共修?就是集聚志同道合之修行者,共處鑽研教典或齊聚共同修行,以達修證解脫彼岸是也。剛初發心或道心軟弱者,或易懈怠,習氣重,聖教未明者,極須大眾共修之必要,何以故?略提十點,供諸善信大德(梵語bhadanta)研參:

一、共修可抖擻懈怠心,培養恆心,與耐心之處。

二、共修可遏止昏沉掉舉之通病。若以念佛(梵語buddhanusmrti)而論,大眾佛號聲嘹亮,可得十種功德。業報差別經云:『一、能排睡眠。二、天魔(梵語deva-putra-mara)驚怖。三、聲偏十方。四、三塗息苦。五、外聲不入。六、勇猛精進。七、諸佛歡喜。八、念心不散。九、三昧現前。十、往生淨土。』

三、共修一股共業之力可修改吾人習染,淨化無明三毒。

四、共修可將有功用行入無功用行。

五、共修可互相勉勵,互相鞭策之功。

六、共修可培育修行之喜悅與正法風範。

七、共修可趨向無上菩提,正法熏習故。

八、共修可去除傲慢貢高心,佛味佛氣佛相日益消弭。

九、共修乃集共業莊嚴(梵語vyuha)而趨向修證之境,可塑造優秀人才(世出世法之聖賢)。

十、共修環境,處處是一面鏡,人事物頻繁,正是轉煩惱為菩提,轉九法界入佛法界之佳境。

佛法知見尚未成熟,慢心傲氣凌人,易懈怠放逸,俗緣繽紛,五欲(梵語panca kamah)六塵(梵語sad visayah)熾盛者,一一皆不適宜自修,畢竟道心搖晃不堪,不得其門而入,心隨境轉,進一退三故,欲證成菩提,遙遙無期。因此,在大眾共修之莊嚴道場用功加行,專注一心(梵語eka-citta)而不放逸,是修行者必然的行徑,假藉大眾共修威德鼓舞自心邁向佛道是迫切所須的。

長阿含經云:『如來以不放逸故,自致正覺;無量眾善,亦由不放逸得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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