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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法界

法界,佛教術語。華嚴宗把法界分為四種,即為事法界、理法界、

理事無礙法界、事事無礙法界。

這四種法界,代表了對世界的不同層次的認識,

第一種是凡夫的認識,後四種屬於佛智。

華嚴宗認為,只有事事無礙法界,才是佛智的最高境界。

釋義

■「事法界」,是說一切眾生色心諸法,一一差別,
■各有分齊,故名為「事法界」。所指的即是現象世界。
一切有生有滅有差別的事物現象,無論是精神的還是物質的,全統攝於事法界之中。

■「理法界」,是說一切眾生色心等法,雖然有差別,
而體性為一,同於一理,故名「理法界」

即是無差別性的宇宙真理,也就是真如、佛性、法性、實相等。

■「理事無礙法界」是指實相之理由事而顯,
千差萬別的事物則由得理而成,理事交融,

互為依緣而不為障礙,故名「理事無礙法界」。

也就是說,事法界有差別性,理法界無差別性,

有差別性是假的幻影,無差別是真的實相,真假即相即相入,

圓融無礙,不可互離,所以叫理事無礙法界。

■「事事無礙法界」,是說一切有分齊的事法,
表面上看雖然有差別,而從一心所顯這一角度來看,

則性質為一,故能稱性通融,一多相即,大小互融,

重重無盡,故名事事無礙法界。也就是說,

既然一切事物現象多是假的,只是心的產物,那麼大小高下等差別就毫無意義,

可以隨心所欲,事事圓融,無窮無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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