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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惡賊所劫失喻

昔有二人為伴,共行曠野。一人被一領,中路為賊所剝,一人逃避,走入草中。其失者先於頭裹一 金錢,便語賊言:此衣適可直一枚金錢,我今求以一枚金錢而用贖之。賊言:金錢今在何處?即便頭解取示之,而語賊言:此是真金,若不信我語,今 此草中有好金師,可往聞之。賊既見之,復取其衣。如是愚人與金錢一切都失。自失其利,復使彼失。
凡夫之人亦復如是。修行品德,作諸功德,為煩惱賊之所劫掠,失其善法,喪諸功德。不但自失其利,復使餘人失其道業,身壞命終,墮三惡道。如彼愚人,彼此俱失。

從前,有兩個人相伴而行,一同走到原野上——
其中有一個人,穿著一件毛衣,中途被賊給搶了。
另一個人,很快的逃避了,躲到草叢裡去。
那個失去毛衣的人,先前在毛衣的領子上,藏著一枚金錢,於是便告訴賊說「這件毛衣,剛好值一枚金錢,我現在要求,用一枚金錢,來把它買回來。」
賊便問道「金錢現在在哪裡呢?」
他便在領子上,解下那枚金錢,給那個賊看,告訴賊說「這是真的黃金,你若是不相信我的話,現在在草叢裡,有一個很好的冶金師傅,你可以拿去問他。」
賊既然看見了那個人,便又搶了他的毛衣。
像這個的傻瓜,毛衣和金錢,全都失去了;不但自己失去了財物,還使得他人,也失去了財物。
修行種種道品,造作種種功德,卻被煩惱賊,給強劫掠奪了,不但失去了修習的善法、也喪失了種種功德——
不但自己失去了善法功德,還使得其他人,也失去了修習的道業;結果:身壞命終時,便墮到三惡道去了。
就像那個傻瓜,愚昧的作法,使得自己跟同伴,彼此都失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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