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看《百法明門論》這個貪煩惱,什麼叫貪呢?
以染著為性、生苦為業。貪能夠生起痛苦。譬如說,你現在看到有人去砍樹,你沒有痛苦的感覺,是不是?這個樹我對它沒有貪著心。但是有些人講一句話,對你講一句話,你馬上痛苦,因為你對自己有執著,「你傷害我」。
有些人把你的小東西拿走你有痛苦,為什麼?你對它有執著。所以痛苦的根源是我們的執著。你的心對它有所住,這件事情一變化,你就痛苦,這樣懂嗎?所以痛苦其實是我們自己產生,你自己要執著的,是不是?
但問題是,假設我們今天所執著的,是一個恒常不會破壞的東西,那還好。譬如說,我們今天追求一個美好的生命,人家對我的尊重,或者我愛我的色身,假設這些事情都是「常」的,那還好。
但是問題是,這些事情本來就是會有變化的,世間上的事情,沒有什麼常的。
你說,我跟你感情很好,是嗎?在某一個因緣上感情很好,因緣一變化,這個事情就會變化,諸行無常嘛。
我們就想:我們這一念心,把我們的心寄託在這種變化的事情上,是不是很危險?是不是?你把你的心寄託在一個會變化的境界上,你把你的心付諸在一個會變化的境界上,這件事是不是很危險?是不是?那怎麼辦呢?
雲何應住?雲何降伏其心?我這個心應該放在哪里最安全?放在哪里?念佛,也很好,念佛也是不錯,那也是一個安住處,是的。你能夠觀察到這個萬里無寸草、不生不滅的境界也不錯,這也是一個安住處,這是我們的落腳處,就找到一個房子住。
就是說,這個世間上怎麼變化,你的心不變化,因為你的心不住在這個境界上,這個地方不是我的依止處。
不是我的依止處,這個世間上一變化的時候,你的心不動,你內心當中,有一個房子住,你的心安。你經常攝心在畢竟空的般若波羅蜜,這個禪的境界,臨命終的時候,你那個四大敗壞,眷屬也離開你了,帶不走。
我們人來到這個世間,是一個人來,離開也是一個人,沒有一個人帶走一塊錢。你家財萬貫,跟一個乞丐離開,兩個都是一樣,乞丐離開一塊錢也沒帶,王永慶離開,他帶走一塊嗎?沒有帶走一塊錢。
這個痛苦就是你是不是執著。
所以我們經常有這個禪的般若波羅蜜,我們內心經常安住在清淨心,可以減少很多痛苦。
所以佛陀要我們消滅痛苦,並不是說我在改變別人,不是說你從今以後,不准對我講不客氣的話,不是這樣,不是改變別人,不是你的心向外追求。
我們的追求欲望是無窮盡的,沒有一個人說他滿足了,我的錢夠了,我現在的生命也夠了,沒有,是不是?有錢人也是很多痛苦。就是我們要把這一念心收回來,安住在一個不生不滅的心,這個快樂是不可破壞,現在安住, 臨命終也安住。
所以這個禪淨雙修很需要的。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